
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在 10/7 召開記者會,哽咽宣布請辭,行政院長卓榮泰當天准辭,僑委會由副委員長李姸慧暫代(風傳媒報導)。她同時表示自請行政及司法調查。
爭議從 8 月初爆發。民眾黨團指控她讓兒子以「攝影官」名義隨行出訪,並稱她擔任委員長兼副委員長的 5 年內出國 47 次、共 526 天、花費公帑 2,383 萬元;這些數字是民眾黨的說法。民眾黨 8/13 向台北地檢署告發,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及圖利罪。另外,監察院曾依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》對她的東沙島登島爭議裁罰 10 萬元。
10/6 民眾黨團再提出新指控:她任副委員長時多次讓兒子隨行,並讓丈夫私用駐美代表處公務車。僑委會回應,公務行程皆依法申報、核實執行,絕無濫用公帑圖利私人情事。10/7 記者會上她稱,家人自費探望是民主社會允許的基本人權。
請辭後,輿論焦點轉向她是否正面回應各項質疑。聯合報 10/8 評論認為,她請辭後仍未回答多項爭議,府院處理被解讀為「快速拆彈」。
目前狀況:請辭已生效、調查未結案;被指控的內容在司法程序中才有定論,在此之前應區分「指控」與「已查證事實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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